杨河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法律部负责人,广东知识产权维权网首席律师。
杨河律师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曾经办理过多起在知识产权领域影响巨大的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高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的采访报道。
承办过的部分知名知识产权维权案件:
· 广东“好太太”驰名商标维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 茅台与贵州醇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 全国第一起城市雕塑广州“五羊石像”著作权维权案
· 香港广播电视有限公司(TVB)《金枝欲孽》、《鹿鼎记》等100多部影视作品著作权维权案
· 华谊兄弟公司《非诚勿扰》、《集结号》、《功夫之王》等20多部影视作品著作权维权案
· 美的公司专利维权案
· 东箭公司专利维权案
· 台风公司专利维权案
· 315投诉网与“白大夫”名誉权纠纷案
· 315投诉网与“合生元”名誉权纠纷案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原名广东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广东省历史最早、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拥有近百名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律师,坚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本所凭借雄厚的实力于1998年荣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5年荣获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格林知识产权部是格林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部门之一,由十多名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方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组成,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和独到的研究,经办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我们的律师以其勤勉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专业水准赢得了客户好评,并已与国内外多家著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我们不仅仅注重在工作与业务中竭诚为客户服务,同时我们还承担起了更为广泛的社会责任,我们与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与合作,长期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致力于推进和提高广东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的努力也得到了广大客户和社会的认可。
2004年本所被推举为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
2005年1月更被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及广东知识产权报联合评选为“2004年度广东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
社会的认可是对我们的最大鼓励,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扬格林律师事务所的优良传统,以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准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服务。

